認證規範2:學生
一、訂有達成教育目標之合理可行規章
本校及本系依教育目標訂立各項合理可行之規章以輔導學生入學、休學、退學、轉學、畢業及就業之歷程,透過各項規章及辦法如亞洲大學學則、亞洲大學光電與通訊學系大學部「畢業專題研究」實施要點、課程學程化、英語課程修習要點、學習護照等引領學生按部就班地學習光電與通訊專業技能,以達成本校與本系對學生畢業各項要求。
二、訂有鼓勵學生交流與學習的措施及辦法
本校及本系為鼓勵學生進行國際交流與國外大學簽訂姊妹校及合作協議,並訂有跨國雙學位實施要點及交換學生、跨國開設國際遠距教學、校際選課、鼓勵學生參與國內外學術會議等相關辦法。致力於提昇學生學習成效,培養與國際社會接軌之能力,養成宏觀之國際視野與胸襟,開拓專業研究領域與培養創意。
三、持續並有效執行學生之指導與評量
本系具有優良的師資與生師比24.9:1,能有效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經本系歷屆轉學生背景統計分析,由學生流動淨額得知,顯示學生與家長對於本系辦學理念與課程規劃深具信心,這些認同均對於本系發展有正向之鼓勵作用。本系秉持「照顧每位學生,不放棄每位學生」理念,訂有相關補救教學辦法之如開設暑期班、補救教學輔導班、證照輔導班等。訂定修課人數上限,以掌控學習效果。積極進行學習輔導與協助學生生涯規劃,訂有生活導師、學習導師及生涯導師制度。本校重視學生之學習評量,訂有學生學習成果評估制度、上課點名制度、成績預警制度、監考制度等,積極鼓勵學生並督促努力學習。
四、學生畢業前需完成所有要求
「光電半導體」及「通訊網路」為國家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殷切,為減緩全球暖化效應,發展綠能產業已是現今世界各國為工業優先發展重點。本系發展以太陽光電科技開發綠色能源及通訊網路為主軸,所培育的畢業生能滿足能源資通訊產業所需,進而達成畢業即就業的目標。學生在畢業前必須達到「英文能力」、「資訊能力」、「中文能力」基本要求;本系與本校修業辦法中訂有明確之畢業條件,即在畢業前須完成符合本系修業辦法及課程規劃的規定;本校課程規劃將課程學程化,學生含通識課程應修畢128學分(含)以上始能畢業,其中通識課程(必修語文課程、核心通識及通識選修)32學分,院基礎學程15學分、系核心學程39學分及本系一個系專業選修學程24學分(光電與綠能學程或通訊與網路學程),並有必修之專題製作,培養學生理論與實務結合之能力。準此,本系之畢業生將具有一定的就業與升學競爭力。